古鳌科技:涉借款合同纠纷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崇军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最新信息

古鳌科技:涉借款合同纠纷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崇军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2023-05-15 18:51:00


K图 300551_0
  古鳌科技5月15日公告,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及其配偶朱梦娇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其发出的(2023)沪02执434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院文书。目前,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当前该事项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2021年9月6日,陈崇军与易次平共同签订了《股票质押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易次平向陈崇军先出借人民币2000万元,以陈崇军持有的公司320万股股份作为该笔债权的担保。因陈崇军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本息构成违约,易次平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陈崇军已质押给易次平的320万股公司股份并轮候冻结80万股陈崇军所持的公司股份,该80万股轮候冻结股份于2022年11月17日生效。深仲院经审理后于2023年3月23日作出(2022)深国仲裁4591号《裁决书》。近日,易次平向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级法院于2023年5月4日立案执行。
  易次平与陈崇军、朱梦娇仲裁一案,深仲院作出的(2022)深国仲裁459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陈崇军、朱梦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易次平向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87196.37元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陈崇军、朱梦娇未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崇军、朱梦娇银行存款人民币2305.69万元和利息;上述银行存款不足部分,查封、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崇军、朱梦娇相应价值的财产;拍卖、变卖或强制变现被执行人陈崇军持有的质押给申请执行人易次平的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300551,质押登记编号:450000016604)。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古鳌科技:涉借款合同纠纷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崇军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