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琴签署合作备忘录 助推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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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琴签署合作备忘录 助推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
2024-02-28 22:28:00
2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澳门药监局”)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签署《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监管合作备忘录》),针对指定澳门药品安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及协作机制,助力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健康生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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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局长吴创伟表示,《监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中“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的又一重要举措。随着“澳门新街坊”认购热情高涨,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的澳门居民越来越多,为合作区澳门居民带来趋同澳门的药事服务,对助推琴澳民生深度融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接下来,合作区将继续加强琴澳两地药品监管工作的交流协作,落实指定澳门药品相关配套措施,支撑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等目标任务开展系列务实合作。
  澳门药监局局长蔡炳祥表示,签署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围绕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对有关药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合作区澳门居民的用药安全,为推动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居住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随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的出台,为推动澳门和合作区机制协同、规则衔接提供了更明确的规划和方向。在上述政策框架下,澳门药监局和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两地药品监管创新模式及机制,包括深入实施“澳门注册+横琴生产”,推动发展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助力合作区大健康产业发展。
  根据《监管合作备忘录》,澳门药监局和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围绕指定澳门药品目录、供应商监管、药品配送、日常监管、药品检验、不良反应监测、应急处置协作机制、药品召回及处置、通报及会商机制、违法行为处置等方面深化务实合作,明确双方分别对所辖区域指定澳门药品的运输、贮存、经营使用等过程进行日常监管职责。
  通过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琴澳两地将携手实现指定澳门药品安全跨区域协同共治,进一步加强合作区和澳门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规则衔接,为助力琴澳民生融合找到新的着力点。下一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以此次签约合作为新起点,强化琴澳两地药品监管交流合作,在推动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新空间建设上持续用力。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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